贵州大学林学院2014届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林学院通讯员发布时间:2013-09-17浏览次数:302

      根据贵大发(2013)75号《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1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2014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决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将我院2014届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贵杰
成员:姚黔贵   王德炉 韦小丽    王志泰  
工作人员:戴隆满   杨 凤   李永梅
二、推免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信息公开,确保推免生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三)优化推免生结构,鼓励学科交叉,加强校际交流。
(四)各学院接收本校推免生的数量不得高于下达的推免生计划数的百分之七十。
(五)各培养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均占其当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六)推免生拟申请高校(科研院所)的权限仅有一次。
三、推免生计划安排
1、推免名额:总名额8人。其中学术型5人、专业学位硕士2人、直博或硕博计划1人;
2、有下面情况不占本名额:
1) 申请实验班、与“985”大学联合培养班;
2) 接收“985”大学、“211工程”建设大学以及部属院校推免生单位,等额补充该单位的推免生计划;
3) 鼓励推免生跨学科申请,可适当补充学术型推免生计划;
4)教育部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接收本校推免生,推免生计划单列;
5)研究生社会实践接力计划;
(6)根据学校调配指标使用情况,适当增加基础学科和艰苦学科的推免生计划。
三、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能力强,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学术型要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0%,专业型要在本专业排名的前50%;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五)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外国语水平须达到大学英语国家四级水平以上(或参加大学英语国家四级水平考试总分425分以上);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
(六)对具有学术专长(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学术性活动中获奖)或培养潜质突出者,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成绩排名可不受限,必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并组织复试。
(七)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本校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八)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四、申请、接收推免生资格的程序
(二)、推免生需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本校推免生2013年9月18日前提交,外校推免生在9月28日提交):
1、《贵州大学推荐201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打印3份,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2、推免生资格证明(其他高校学生)。
3、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
(三)、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推荐,此工作原则上按专业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推荐进入复试名单。同时推荐单位根据推免生条件审核推免生资格于9月22日前在系统签署推荐意见,外校推免生审核时间9月30日前,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资格,最后确定的名单报校研究生院研招办。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25日前对推免生资格进行公示。
(五)、本学院于2013年10月9日—10日组织复试,及时公布复试成绩,于10月1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18日前公示接收推免生名单。
(七)、录取的推免生须于10月28日前在网上下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并提交给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统一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校外推免生根据本校安排,直接邮寄到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推免生须到推荐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校验码(本校推免生于2013年10月28日—29日领取),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学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九)、推免生必须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进行现场报名(本校推免生报名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学务大厅),未现场报名者,推免生资格自然取消。
六、其他有关规定
1、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提交的信息有不真实成分,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2、推免生即使通过我校复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者不予以录取。
3、未经复试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4、入学前未能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5、正式获得推优资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也不得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贵州大学林学院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