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2014〕5号)以及贵大发(〔2015〕111号)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201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决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将我院2016届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推免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
(二)坚持信息公开,推荐、招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推免名额原则上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四)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
(五)严格按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所规定的接受推免生的计划执行。
三、推免生计划安排
推免名额:总名额13人(含专业型和学术型名额)。
四、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3.0,对个别专业也可考虑用专业排名次序,确定推免人选;推免生应具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
(五)非外语专业的学生,英语(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成绩达到80分以上。
(六)对具有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突出(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学术性活动中获奖),且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申请参加遴选的学生,可不受成绩排名限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审查和组织复试确定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
(七)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本校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八)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五、学院推荐推免生的程序
(一)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15年9月16日—17日登录网址:http://gsgl.gzu.edu.cn/appNoTeamLogin/2013进行网上申请。并于9月18日向推荐单位提交《贵州大学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相关申请材料:本科阶段(1-3年级)成绩单1份,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并附各类获奖证书等。
(二) 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教学科研科提供的学生的排序情况进行初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推荐。根据各专业的人数,林学专业推荐4人;森游专业推荐1人;水保专业推荐4人;园林专业推荐4人。推荐小组原则上优先考虑学生志愿,当志愿不能完全满足时,在尊重本人的意愿基础上,推荐小组可做出适当调整。
(三)具有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突出者,经过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查、考核,通过后学院确定推荐名单。
(四)经领导小组同意推荐的学生,学院公示2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由推荐领导小组进行调查、裁定。最后确定的名单,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表和程序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研招办。
(五)学院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2015年9月21日在“贵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系统”中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二)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三)学校及学院的具体时间安排及进程见附件。
贵州大学林学院
2015年9月15日
贵州大学推免生工作进程表
阶段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执行单位 |
推荐 (资格申请) | 2015年9月14日 | 公布推免生方案 | 研招办 |
2015年9月16日 | 公布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 研招办 | |
2015年9月18日前 | 报送推荐、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 推荐、招收单位 | |
2015年9月16日-18日 | 推免生登录贵州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appNoTeamLogin/2013进行网上申请 | 推免生 | |
2015年9月20日-22日 | 推免生向推荐单位提交《贵州大学推荐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二份);推荐单位根据推免生条件审核相关资料,并在“贵州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免意见 | 推免生、推荐单位 | |
2015年9月23日 | 推荐单位将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含递补)报送研招办 | 推荐单位 | |
2015年9月24日 |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公示 | 研招办 | |
接收(复试考核) | 2015年9月28日 | 取得推免资格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注册,并填报志愿 | 推免生 |
2015年9月28日-10月10日 | 接收单位在“推免服务系统”内选择学生,发放复试通知 | 接收单位 | |
2015年9月28日-10月10日 | 组织复试(复试前将复试方案报研招办备案) | 接收单位 | |
2015年9月28日-10月10日 | 组织参加复试推免生体检 | 接收单位 | |
2015年9月28日-10月10日 | 在“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复试成绩,向待录取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 接收单位 | |
2015年10月13日前 | 学院(中心、实验室)将本单位推免生汇总名单报校研招办 | 推荐单位 | |
2015年10月15日前 | 公示推免生名单,并报省考试院审核 | 研招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