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19〕27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林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林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复试督查巡视组及试卷管理组。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1. 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名单;
2. 组织进行林学院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3. 组织安排林学院的复试工作,对林学院招生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培训时间:2019年5月9日8:30—9:00
培训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570
4. 制定林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5. 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 确定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7. 公示复试结果,处理遗留问题;
8. 处理招生工作中突发事件。
第一组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小组
主要职责:
1. 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2. 根据不同学科要求对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测试;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的建议。
主要职责:
对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口语表达等外语综合运用能力进行测试。
(三)复试督查巡视小组
主要职责:
1. 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 对学院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工作进行巡查;
3. 对学院复试工作的档案管理进行监督和巡查。
(四)试卷管理小组
工作职责:
1. 严格按照国家一级机密保密制度进行试卷的保密工作;
2.负责试卷的交接、运送、监考时试卷的拆封、考后试卷的清点工作;
3.评卷工作完成后,试卷交资料室统一保管。
二、复试分数线及比例
1. 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以贵州大学2019年划定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最低分数线,按照复试比例确定。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后,在林学院官网上查看复试名单。
2. 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按一级学科公开招考人数的200%。
三、报到及资格审查、体检
(一)报到
时间:2019年5月8日14:00-15:0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578室
(二)资格审查
1. 准考证、身份证、专家推荐信;
2. 对在职人员审查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对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审查有效研究生证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证明;
4. 对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审查是否满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
5. 对现役军人审查所在军队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6. 政审表在林学院官网上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到所在培养单位的思政辅导员或者研究生科开具政审材料并签字盖章,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政审材料并签字盖章;
7. 带一寸证件照片一张。
(三)体检(体检费70元)
时间:2019年5月10日8:00-12:00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医院
体检提示:体检前三天不要喝酒,饮食清谈,7号晚上10点至8号早上不得进食和饮水。
四、复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复试内容(复试费100元)
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知识结构等。笔试,12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协调合作、心理健康、言行举止及礼仪表达等情况。满分100分。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重点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口语表达等外语综合运用能力。满分100分。
(二)时间及地点
1、专业知识考察(笔试)
时间:2019年5月8日15:30-17:3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592 室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时间:2019年5月9日9:00-18:0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590室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时间:2019年5月9日9:00-18:0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592室
五、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综合面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80%+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20%,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考察成绩×50%,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学院官网公布复试结果。
六、录取
林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招生人数(人) | 已接收硕博连读人数(人) | |
生态学 | 071300 | 3 | 0 | |
林学 090700 | 林木遗传育种学 | 090701 | 10 | 3 |
森林培育学 | 090702 |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090707 |
1. 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根据总成绩及本年度的招生计划,按学科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5. 通过复试的考生,因受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学科(专业)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原则上考生不得跨学科调剂录取。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林学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