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依据,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水平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使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促进学校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规律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评估方案努力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反映各类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及现阶段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走势与发展方向,特别强调"三个符合度",鼓励学校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三)本方案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根据分类指导原则,本方案的部分指标和标准对医药等科类高等学校有特殊要求的将另做补充说明。
(四)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