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林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召开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的紧急通知》贵大办〔2015〕3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学科选拔的原则,为了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学院组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三个复试组、纪律监察组和试卷管理组。具体人员组成及名单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进行林学院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2、制定林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3、组织成立相应类别(领域)的复试小组;
4、组织安排林学院的复试工作,对林学院招生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培训时间:2015年3月28日下午14:00—14:30
培训地点:贵州大学南校区同德楼201
5、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确定林学院拟录取名单;
7、公示复试结果,处理遗留问题。
(二) 专业综合能力复试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2、根据学科方向,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3、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的建议。
(三)英语复试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确定进行英语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
2、负责对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英语复试成绩。
(四)纪检监察人员
主要职责是:
1、全面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对学院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工作进行巡查;
3、对学院复试工作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巡查。
(五)试卷管理小组
其工作职责是:
1、严格按照国家一级机密保密制度进行试卷的保密工作;
2、负责试卷的交接、运送、监考时试卷的拆封、考后试卷的清点工作;
3、评卷工作完成后,试卷交资料室统一保管。
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林学一级学科、生态学一级学科、农业推广(林业)专业学位、风景园林一级学科以及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 3月28日 上午8:30— 12:00 | 贵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324办公室 | 杨老师 0851-88298013 |
(二)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生证及复印件(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
3、研究生招生准考证;
4、本科成绩单及复印件;
5、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
6、带两张照片
7、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安排见附表1,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表2。
1、笔试
专业课考试,每门课程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及格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
面试方式及其内容要求:分组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根据学科、专业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内容主要包括:(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4)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3、体检(必须空腹)
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8:00—12:00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医务室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组成:专业课笔试30%+综合面试50%+外国语听说测试20%,每环节各100分,按比例计算百分制成绩。
2、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法为:
[(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从高到低分排序。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2、拟录取考生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3、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排序为:推免生、第一志愿线上生、调剂生、线下生;
本方案由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林学院
2015年3月16日